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哪三个方面?(「公基常识真题」法律20题(20211222))

1 、 (多选题) 物业管理的市场化特征有:

A.社会化、专业化

B.非市场性的房屋管理不属于物业管理

公民的政治权利

C.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市场原则

D.多元化的物业权属状况要求物业管理形式与之相适应

正确答案:B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业管理的市场化特征有:(1)房地产物质形态的演变导致了物业财产状况的演变;(2)多元化的物业权属状况要求物业管理形式与之相适应;(3)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市场原则;(4)非市场性的房屋管理不属于物业管理。
B项对应(4);C项对应(3);D项对应(2)。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

A项:属于干扰选项,不符合题意,A项不当选。
物业管理市场化是指把自给自足和内部交换为主要内容的初级、低层次和封闭的物业管理推向市场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培育物业管理市场的过程。

2 、 (单选题)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民主集中制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体也称为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旨在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我国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权力机关而不是我们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A项错误。
C项:根据《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并不是我国的政权形式。C项错误。
D项:根据《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机关。D项错误。

3 、 (单选题)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五年

B.六年

C.七年

D.十年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因此,选择C选项。

4 、 (单选题) 嫌疑人张某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第三次讯问期间,张某主动交代了自己在一年前诈骗天津王先生的罪行。张某交代出诈骗案件的行为属于: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悔罪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题干中,张某已被逮捕,供述了还未掌握的诈骗罪刑,以自首论。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B项:坦白是犯罪分子在司法机关询问、传讯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后,对已被怀疑、发觉的犯罪事实供认交代的行为。坦白是被动交代罪行,即被司法机关怀疑、发觉其犯罪事实后,并在司法机关的审讯下如实交代其罪行,是犯罪分子一种认罪的表现。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立功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而题干中张某交代的是自己罪行,不属于立功。C项错误。

5 、 (多选题)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

A.平等权

B.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言论自由

D.有批评建议权

正确答案:B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根据《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

A项:根据《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不是公民的政治权利。A项错误。
D项: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批评建议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不是公民的政治权利。D项错误。

6 、 (单选题) 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根据当代国际法,下列不属于合法取得领土的是:

A.甲国购买邻国部分领土

B.乙国围海造田,未对他国造成影响

C.丙国屯兵邻国边境,邻国被迫与其签订条约割让部分领土

D.丁国与其邻国经平等协商,将各自边界的部分领土相互交换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际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领土的取得方式包括:先占、时效、添附、征服、割让、民族自决、公众投票。丙国屯兵邻国边境,邻国被迫与其签订条约割让部分领土,丙国属于侵犯别国领土,不属于合法取得。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非强制割让属于合法行为。非强制割让是国家自愿地通过条约将部分领土转移给他国,包括买卖、赠与及互换等。A项本身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B项:围海造田属于人工添附,人工添附不能损害他国的利益。B项本身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丁国与其邻国经平等协商,自愿交换领土的行为不违反国际法。D项本身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7 、 (单选题) 行政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2年后:

A.可是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B.可重新进行处罚

C.不再处罚

D.都是错误的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因此,选择C选项。

8 、 (单选题)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

A.劳动监察机构

B.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C.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D.工会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
第二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劳动监察机构是依法享有监察权并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监督的专门机构,与题干无关。A项错误。
B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机构,与题干无关。B项错误。
C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基层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机构。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的代表兼职组成,与题干无关。C项错误。

9 、 (多选题) 某县医院在两个月内连续发生5起“医闹”事件,当地公安都门开了“打击医闹专项行动”,共处理涉嫌违法、犯罪人员24人,但“医闹“仍时有发生。之后,该政府倡导发挥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来解决问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的处理决定具有国家强制力

B.“医闹”的解决依赖源头治理,国家机关不应介入

C.“医闹”的存在说明法律在矛盾化解中的权威地位仍待加强

D.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利于公正地解决医患矛盾

正确答案:AB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其他法律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对于医患矛盾,该政府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调解服务的形式,来解决“医闹”事件。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医患调处组织属于社会组织,其处理决定不具有国家强制力。A项不正确,当选。
B项:“医闹”的解决需要政府与全社会采取多种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发挥社会合力。从源头治理医闹除了需要改善医疗服务条件,还需要引入法治手段。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医疗卫生方面的财政投入,同时也要加强对违法医闹的打击,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所以医闹不需要国家机关介入,说法错误。B项不正确,当选。
D项:政府购买第三方社会组织,在医患的利益关系上处于中立地位,和医生、患者是一种平等关系。第三方社会组织出面调解医患矛盾,有助于公正的解决医患矛盾。D项不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D选项。

拓展

C项:医闹的存在首先说明我国现有法律制度体系对医患纠纷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其次说明患者及家属在发生医患纠纷后不愿依据法律规定来解决纠纷,甚至个别患者及家属希望通过“闹”来满足其不合理要求。这两方面均反映出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中,法律的权威作用确实有待加强。C项正确,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10 、 (单选题)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就是通过这样的政治制度来保证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力,保证国家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BCD项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不是根本政治制度。BC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根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

11 、 (单选题) 在我国,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这体现着:

A.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的

B.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

C.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促进的

D.权利和义务是没有区别的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
第二步,劳动和受教育集权利和义务于一体,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体现了公民某些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促进的,而不是对立的。A项说法错误,排除。
B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有区别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说法错误,B项错误,排除。
D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有区别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没有区别的说法错误,D项错误,排除。

12 、 (对错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其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而不是审判机关。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

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3 、 (对错题) 宪法的本质在于,它是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全面的集中体现,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
第二步,宪法是集中体现社会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根本大法,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国家意志性,由宪法规范所调整的宪法关系必然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宪法关系将特定的民主政治关系纳入法治的轨道,使各类社会主体的社会关系集中转化为依宪法规范而确立的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关系,即公民与国家之间特定的权利权力关系。宪法关系的内容之一的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最核心的内容。
宪法的本质就在于,它是一国政治力量(其中主要是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全面的集中的体现,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反映。
因此,本题正确。

14 、 (多选题) 在下列人群中,行为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是:

A.无辨认能力或者无控制能力的人

B.又聋又哑的人

C.已满14未满16周岁的人

D.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儿童

正确答案:A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所以,无辨认能力或者无控制能力的人不负刑事责任。A项符合题意。
D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故生活不能自理的弱智儿童不负刑事责任。D项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AD选项。

拓展

B项:根据《刑法》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又聋又哑的人不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人群,B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已满14未满16周岁的人不属于不负刑事责任的人群,C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15 、 (多选题)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合议庭人数可以是:

A.3人

B.4人

C.5人

D.6人

正确答案:A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民法院组织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条,合议庭由法官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长。审判长主持庭审、组织评议案件,评议案件时与合议庭其他成员权利平等。所以本题中符合三人以上单数的只有3人和5人,AC项正确。
因此,选择AC选项。

拓展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16 、 (对错题) 周某在盗窃一辆摩托车的时候,被摩托车的主人余某发现并将其抓获。周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题干中周某盗窃摩托车过程中,被摩托车的主人余某发现并将其抓获,是由于周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并不是自动放弃犯罪,应该是属于犯罪未遂,而不是犯罪中止。
因此,本题错误。

17 、 (多选题) 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甲申请国家赔偿后,乙赔偿机关作出了下列行为,其中属于国家赔偿方式的有:

A.甲赔礼道歉

B.向甲支付一万元的赔偿金

C.返还了没收的甲的五万元

D.将砸坏的甲的厂房进行恢复原状

正确答案:BC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赔偿法知识。
第二步,AC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BCD项中支付赔偿金属于国家赔偿方式、返还没收的五万元以及将厂房恢复原状都属于国家赔偿方式。BCD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

A项:赔礼道歉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不属于国家赔偿方式。A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18 、 (单选题) “三资”企业不包括: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C.私营企业

D.外商独资企业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三资企业即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三类外商投资企业。三资企业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遵守中国有关法规规定,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外投资方与中国投资方共同经营或独立经营,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C项错误,但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A项:中外合资企业,又叫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而从事某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它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A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B项:中外合营企业,又叫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按合同规定的各方投资条件,收益分配、风险责任和经营方式等进行经营的非股权式的经济组织。合营方式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为实施某一项目或共同进行某一经济活动而形成的非法人式的组织。B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D项:外资企业,又叫外商独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D项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19 、 (单选题) 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务院总理都要作政府工作报告,该报告要经全体人大代表审议、表决后才能通过,这体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A.最高立法权

B.质询权

C.最高决定权

D.最高监督权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最高监督权表现在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而题干中全国人大听取国务院总理做工作报告就属于监督权。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A项:最高立法权表现在宪法的修改和基本法的制定与修改只能由全国人大行使,与题干内容不符。A项错误。
B项:质询权是各级人大代表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提出质问和要求答复的权力。但不是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利。B项错误。
C项:最高决定权表现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讨论、决定国家重大事项的权力,与题干内容不符。C项错误。

20 、 (对错题) 我国《刑法》中所谓的“国家工作人员”仅指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由此可知,我国《刑法》中所谓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仅指国家机关的公务员,还包括上述其他人员。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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